2025年貴州財經大學專升本招生簡章
2025-08-08 來源:教育在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特制定貴州財經大學2025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專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貴州財經大學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大學城
貴州財經大學始建于1958年,原名貴州財經學院,2012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更為現名。學校承辦有國家統計局與貴州省人民政府共辦的大數據統計學院,有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貴州財經大學西密歇根學院,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準的“工商管理學”“理論經濟學”“公共管理學”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是貴州省委、省政府重點建設的貴州省經濟管理人才培養基地。
學校堅持學科專業統籌協調發展,“工程學”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現有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1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0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學校堅持“12+1+N”的學科整體戰略布局,形成了以“經管”學科為主體,以“理工”學科、“文法”學科為兩翼,以社會學、教育學、藝術學、體育學、新聞傳播學等為特色的“一體兩翼”學科專業體系。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校成立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招生、教務、學生管理等部門共同組成,全面負責學校專升本的招生考試和錄取各項工作。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專升本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與實施工作。
第五條學校成立由機關紀委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的招生監督工作組,負責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的監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2025年學校專升本招生專業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社會工作、網絡與新媒體、環境設計五個專業,具體招生計劃數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發布為準。我校專升本招生專業與高職(專科)對應專業以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發布為準。
第七條本校2025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計劃最大招生規模為400人。具有免試資格的考生,但須參加本校組織的相關職業測試,學校根據測試結果進行綜合評價,依據評價結果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第一輪未被錄取考生可參加其他高校免試生的征集志愿填報。
第五章報考要求
第八條考生報名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其中,條件4只適用于退役大學生士兵: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身體健康,符合《貴州省招生委員會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貴州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2號)規定的招生專業身體要求。
(三)高職(專科)院校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受到紀律處分但報名前已解除處分。
(四)入伍期間和退役后工作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受到紀律處分但報名前已解除處分。
(五)具備以下考生資格之一:
1.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職(專科)就讀且2025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畢業證書,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了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的應屆畢業生。
2.應征入伍地為我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不在我省應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指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及在校生應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報名時為2025年應屆畢業生或已獲得高職(專科)畢業證書的往屆畢業生〕。
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和因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尚在處罰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我校2025年專升本考試招生。
第六章錄取原則
第九條學校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和《省招生考試院關于印發<貴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招考職〔2025〕1號)中錄取工作的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條專業課考試(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由我校負責組織(命題、考試、評卷)。考試時間: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9:00—11:00.考試地點:貴州財經大學(西區)(具體考試地點將于資格審查當天現場公布)。
第十一條文化課成績上線的普通計劃考生、脫貧家庭畢業生計劃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考試入學計劃考生,以及免試文化課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免試文化課和專業課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高職(專科)畢業證或高職(專科)院校畢業證明、準考證、《退出現役證書》等材料在我校進行資格審查,以上證件需攜帶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查時間: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9:30—14:30.地點:貴州財經大學(西區)正德樓一樓大廳。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貴州省2025年專升本普通本科與高職(專科)專業對應指導目錄》審核考生畢業專業是否符合所填報本科專業的報考要求,如果考生畢業專業不符合我校的報考要求,不得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課考試(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所填報專業志愿無效。
第十三條普通計劃考生、脫貧家庭畢業生計劃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考試入學計劃考生參加專業課考試,形式為筆試,滿分150分,參考書目詳見《貴州財經大學2025年專升本專業課考試開考科目及參考書目》。
免試文化課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形式為筆試,滿分150分,不指定參考書目,主要檢測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該職業的基本潛能。
第十四條專業課考試合格分數線劃定。學校根據招生專業對考生專業的基本要求、專業課考試成績以及參加專業課考試考生人數,分專業分科類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2倍的比例劃定專業課考試合格分數線。
我省高職(專科)院校應屆畢業時到省外應征入伍已退役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及被我省高職(專科)院校錄取后或在校期間到省外應征入伍、退役后在我省高職(專科)院校畢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參加我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專業課分數達到報考我校專業課合格分數線的80%。
免試文化課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不劃定考試合格分數線,未參加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的視為放棄考試和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普通計劃考生、脫貧家庭畢業生計劃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考試入學計劃考生,按文化課和專業課考試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按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總成績相同,按文化課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課考試成績再相同,按高等數學/大學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免試文化課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按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成績排序、投檔和錄取。
免試文化課和專業課考生,根據《省招生考試院關于印發<貴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規定條件和考生志愿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已被錄取的考生,由我校組織體檢,體檢工作按《貴州省招生委員會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貴州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2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為確保招生質量,我校在錄取工作中可根據生源和考生成績情況,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對違規違紀行為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第七章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九條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獎學金和助學金按學校相關制度執行。
第八章學歷學位頒發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大學專科起點本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貴州財經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貴州財經大學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聯系部門:貴州財經大學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聯系本站老師。;監督電話:聯系本站老師。;網址:https://zsw.gufe.edu.cn/;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大學城;郵編:5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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