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各二級單位(部門): 現將國家開放大學《關于印發國家開放大學系列評估評價指標(試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 1.附件:關于印發國家開放大學系列評估評價指標(試行)的通知.pdf 湖南開放大學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