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紀考生處理公告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寧波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對2017年10月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紀考生處理公告
為加強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有關規定,現將我院對2017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所認定的違紀考生準考證號、違規行為、以及相應的擬處理意見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紀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內向我院陳述和申辯。公告期滿后,我院將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
寧波市教育考試院
2017年10月25日
寧波市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紀考生名 單
準考證號 | 科目 | 違紀事實 | 處理依據 | 擬處理決定 |
020117200042 | 人力資源管理(一) | 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 第五條、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