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一命題考試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一命題考試
國際私法
(課程代碼 00249)
第1部分選擇題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30小題,每小題1分,共3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備選項中只有一項是最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
1、19世紀,提出法律關系本座說的代表人物是
A.巴托魯斯B.薩維尼C.孟西尼D.杜摩蘭
2、國際私法主要解決的法律沖突是
A.一國內部不同地區的法律制度之間的區際法律沖突
B.不同國家之間的刑事法律沖突
C.影響同一涉外民事關系的新舊、前后法律之間的時際法律沖突
D.不同國家之間的法律沖突
3、中國于1986年1月1日正式成為其成員國的,從事統一私法工作的國際組織或國際會議是
A.海牙國際私法會議B.國際法委員會
C.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D.國際統一私法協會
4、薩維尼在其發表的《現代羅馬法體系》中指出
A.凡是物法必須且只能在制定者管轄領域內適用,凡是人法則可以隨人之所至而適用于域外
B.必須承認內外國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內外同法律的平等
C.在契約關系中應適用當事人自七選擇的那一習慣
D.凡居住在其境內的,包括常住的與臨時居住的人,都可視為該主權者的臣民
5、“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適用自然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在這條沖突規范中,“自然人經常居所地”在國際私法上被稱為
A.連結點B.范圍C.準據法D.關聯詞
6、提出“功能識別說”的學者是
A.德國的拉貝爾 B.法同的巴丁 C.德國的紐豪斯 D.法國的徳帕涅
7、不同種族、民族、宗教、部落以及不同階級的人的法律之間的沖突屬于
A.區際法律沖突B.人際法律沖突 C.時際法律沖突 D.國際法律沖突
8、外國人在內國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過下列哪種方式直接加以規定的?
A.國際慣例B.外國法C.雙邊沖突規范 D.國內立法
9、我國在1955年與埃及簽訂的貿易協定中的最惠國待遇制度適用于哪一方面?
A.船舶遇難施救 B.征收關稅C.專利申淸 D.工業產權
10、在中國法院審理的某票據糾紛中,與該票據相關的法律行為發生在中國,該票據付款人為日本18周歲已婚居民鈴木一郎(根據日本法,未成年人是指20周歲以下的人)。關于鈴木一郎行為能力判斷,根據我國相關法榨規定,下列哪一判斷是止確的?
A.應適用與該票據糾紛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
B.應適鈴木一郎本國法律,其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C.府適用中國法律,鈴木一郎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D.如關于鈴木一郎行為能力的準據法無法查明,則應駁回起訴
11、目前,外國人在我國不能享有下列哪項民事權利?
A.智力成果權B.在機要部門任職的權利
C.土地的長期租賃權D.參加開發自然資源的權利
12.英國公民甲與中國公民乙,經常居住地均在中國。某日,兩人結伴乘坐中國客輪從中國到日本游玩,后客輪遇風暴沉沒,兩人失蹤。現兩人的親屬在北京某法院起訴,諳求宣告兩人失蹤。依中國法律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宣告甲失蹤,適用英國法B.宣告乙失蹤,適用日本法
C.宣告兩人失蹤,均適用中國法D.宜告兩人失蹤,均適用日本法
13、解放初期,為了肅淸帝國主義在華特權,對于法人國籍的確定,我國采取的是
A.資本實際控制標準B.法人住所地標準
C.注冊登記地標準D.法人成立地和準確法復合標準
14、中國某航運公司將其所有的一艘懸掛英閏五星紅旗的遠洋貨輪轉讓給泰國的一家航運公司,該船舶所有權的轉讓應當適用哪一國的法律?
A.中國 B.英國C.泰國.D.船舶所在國
15、《世界版權公約》規定,版權的保護期一般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
A.15 年B.25 年C.35 年D.45年
16、世界上第1個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國際公約是
A.《伯爾尼公約》 B.《馬徳里協定》C.《世界版權公約》D.《泛美版權公約》
17、最早提出意思自治原則的是
A.莫里斯B.巴爾C.杜摩蘭D.庫克
18、我國對于工程承包合同,如當事人未選擇合同所適用的法律,一般情況下應適用
A.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B.承包方營業所所在地法律
C.發包方背業所所在地法律D.工程所在地法律
19、德國某汽車公司與中國某公司合資在武漢設立汽車生產企業,雙方約定,雙方在履行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適用美國法。后來發生糾紛,并在中國法院進行訴訟,中國法 院應適用的法律是
A.只能適用美國法B.只能適用中國法
C.中國法和美國法都可能適用D.只能適用德國法
20、根據《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規定,關于FOB貿易術語,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賣方應當在目的港交貨B.賣方應當自費取得貨物保險
C.賣方無義務自費訂立運輸合同D.該貿易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合同
21、《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中規定的國際多式聯運經營人的責任基礎是
A.不負過失責任制B.推定過失責任制
C.無過錯責任制D.不完全的過失責任制
22、—艘懸掛日本五星紅旗的船舶在我國領海與另一艘懸掛日本五星紅旗的船舶發生碰掩,并在我國某海事法院進行訴訟,我國法院對于它們之間的損害賠位,應當適用
A.碰撞發生地法
B.被碰撞船舶登記地法
C.船旗國法
D.加害船舶最先到達地法
23、經常居住地在東京的日本公民和經常居住地在杭州的中國公民打算在眾囯結婚。根據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結婚的條件同時適用日本法和中國法 B.婚齡適用中國法
C.婚齡適用日本法D.結婚的所有事項均應適用中國法
24、根據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規定:收養的條件和手續,適用
A.收養時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
B.收養時被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
C.重疊適用收養人和被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
D.選擇適用收養人和被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
25、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外國人在中國收養子女,收養人必須與送養人訂立書面協議,而且必須向哪一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
A.縣級B.市級C.省級D.國務院民政部
26、中國公民吳某的日本籍父親山木病故,山木死前一直居住在美國。在韓國有一套房屋,在荷蘭有一部分動產。吳某要求繼承上述遺產。根據我國法律,本案中對遺產的繼承,下列 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動產適用美國法律,不動產適用韓國法
B.動產適用日本法,不動產適用韓國法
C.動產適用中國法,不動產適用日本法
D.動產和不動產均適用中國法
27、國際私法相保制度中的訴訟費用僅是指除了哪項費用以外的為進行訴訟所必需而應由當 事人負擔的實際開支?
A.當事人的差旅費B.鑒定人的出庭費
C.翻譯人員的差旅費D.案件受理費
28、國際民事管轄可以分為專屬管轄和任意管轄以及排除管轄,這種分類的標準是
A.當事人的住所或居所
B.事件的種類
C.法律直接規定和任意選擇
D.是否允許當事人選擇法律規定以外的法院進行訴訟
29、根據下列哪種標準,可將ADK分為主要的爭議解決程序和混合的爭議解決程序?
A.各種程序的特點與融合B.提供ADK服務的主體不同
C. ADR機構的性質不同D. ADR程序的結構特點
30、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具有何種性質?
A.法人B.民間團體
C.國家司法機關D.政府間國際組織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備選項中至少有兩 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錯選、多選或少選均無分。
31、在下列各項中,屬于《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所確立的原則有
A.國民待遇原則B.最惠國待遇原則C.優先權原則
C.強制許可原則E.專利、商標獨立原則
32、下列各項中,屬于《伯尼爾公約》所確立的基本原則的有
A.國民待遇原則B.附條件自動保護原則 C.優先權原則
D.版權獨立原則E.自動保護原則
33、根據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規定,結婚手續,可以適用
A.婚姻締結地法律
B.—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
C.一方當承人國籍國法律
D.雙方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
E.雙方當事人共同國籍國法律
34、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下列哪些訴訟應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A.我國法院受理的關于船舶優先權的訴訟
B.我國法院受理的關于民用航空器優先權的訴訟
C.我國法院受理的關于離婚的訴訟
D.同一同籍船舶在公海上發生碰撞而在我國法院進行的訴訟
E.不同國籍船舶在公海上發生碰撞而在我國法院進行的訴訟
35、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我國締結的條約規定,在涉外民事訴訟中,外國當事人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為其訴訟代理人?
A.中國律師
B.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外國律師
C.以非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外國律師
D.以個人名義出任訴訟代理人的荷蘭駐華使領館官員
E.中國公民
第二部分非選擇題
三、簡答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6分,共24分。
36、簡述當代同際私法的新發展。
37、簡述物之所在地的確定方法。
38、簡述1929年《華沙公約》規定的免除或減輕承運人責任的事由。
39、民事訴訟中的國際因素主要有哪些?
四、論述題:本大題12分。
40、試述單邊沖突規范與雙邊沖突規范之間的聯系與區別。
五、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2分,共24分。
41.2005年3月20日,長期居住于中國的美國籍男子尼克在上海騎自行車撞傷了經常居住地在中國的日本籍學生張某。張某遂在上海某法院提起了對尼克的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 法院受理了該案。當事人雙方未選擇糾紛適用的法律。
請問:
(1)該案是否屬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為什么?
(2)如果是,則該案應如何適用法律?為什么?
(3)如果事后雙方當事人協議選擇美國法作為處理糾紛的準據法,我國法院應如何處理?為什么?
42.1995年11月,中國公民王某和季某在國內結婚。1996年1月,王某前往加拿大留學,畢業后留在加拿大某公司工作。而李某則一直生活在北京。1998年5月,王某在加拿大某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加拿大養法院受理了王某的離婚訴訟。李某得知后,非常氣憤,遂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請問:(1)離婚案件當事人一方在外國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外國法院已受理,在此情況下, 位于我國境內的另一方當事人向我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我國法院可否受理,為什么?
(2)我國法院審理時,應適用何國的法律?為什么?
(3)我國法院判決后,我國能否承認加拿大法院作出的判決?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