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6年《長沙師范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第七條第六項補充規定的通知
2026-05-30 來源:教育在線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包含費用、分數等具體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試相關部門公告、院校公告、報名系統提示為準。
為做好本科生的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某高校依據相關條例和本校章程,結合實際情況,在2026年5月初左右,學校學士學位評定委員會對《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試行)》中第二章第七條第六項的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普通話水平等項目要求進行了討論表決,并在2026年7月上旬左右經校學術委員會審議通過。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具體的補充規定。

外語水平要求
非英語專業本科學生修完《大學英語》后,可統一參加全國大學英語教學水平等級考試,也允許自由提前報考。非英語類人文社科專業和理工類專業學生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要達到320分(相當于百分制的45分)及以上;音體美等藝體類專業學生參加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成績需達到45分及以上。英語類專業學生要統一參加專業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5分及以上。其他小語種學生參加相應語種的等級考試,成績要求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要求
學生修完《大學計算機基礎》類課程后,要統一參加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考試。數學與應用數學、電子信息工程、物聯網工程等理工科類本科學歷專業學生應獲得國家二級合格證書,其他本科學歷專業學生應獲得國家一級合格證書。
普通話水平要求
各專業學生普通話水平由各專業根據行業要求確定,要與培養目標相適應。師范類專業學生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漢語言文學專業和小學教育專業語文教育方向學生普通話水平應不低于二級甲等;其他非師范類專業學生普通話水平要求達到三級甲等及以上。
本補充規定自2027屆畢業生開始實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具體安排以官方發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