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4來源: 教育在線
關于2026年上半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通知
各有關學生:
根據《福建師范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閩師網繼職〔2025〕2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提升本科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現將組織做好2026年上半年學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及資格認定等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答辯申請與資格認定
1.申請對象:2025年3月30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間畢業且答辯成績還未合格的我校函授(業余)、網絡教育本科畢業生。
2.答辯申請時間:2026年3月4日-3月11日(答辯學生須登錄“學位管理系統”提交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答辯申請流程:
學生本人須在上述規定時間內登錄我院“學位管理系統”(http://xwks.fjtu.com.cn/),進入“論文答辯申請”模塊,按流程完成答辯申請。
(1)上傳本人在學期間獨立完成,重復率不超過30%的畢業論文(設計)電子稿(word格式)。學院嚴格落實查重要求,“學位管理系統”自動查重檢測,論文重復率超過30%者無法申請答辯。查重方法與論文寫作平臺相同,學院提供1次免費查重(以紅包形式發放)。建議學生自行查重合格后再上傳,并確保畢業論文(設計)的主題和內容與定稿論文保持一貫性(即不得變換題目和主旨),畢業論文(設計)符合學術規范要求,正文字數不少于5000字,論文內容和格式符合《福建師范大學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格式》。如發現學生提交申請的論文與原畢業論文(設計)題目、主旨或內容不一致,視為學生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直接取消學位申請資格。
(2)上傳成功后,核對系統顯示的論文題目與上傳的論文題目是否完全一致,不一致的及時修改,題目確認無誤后再提交申請(需提示“提交成功”)。學生務必如實填寫本人完成的畢業論文題目,并承諾對修改后的題目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
4.答辯資格認定: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學生方能參加本次論文答辯。
(1)畢業論文(設計)成績達到中等(70分)及以上,或《福建師范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修訂印發前(即2025年6月11日前)已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并成績合格者;
(2)按時按要求提交答辯申請;
(3)2026年上半年學士學位資格審核合格。
二、其他事項
1.本次論文答辯的具體時間安排及分組名單后續將以通知形式發布在學院官網“通知公告”欄及“學位管理系統”公告欄,屆時請各有關學生注意核對,如有疑問及時聯系學院(0591-83459079)。
2.其他學校組織應屆畢業生申請由我校代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原則上參照上述要求開展論文抽查檢測和答辯工作,論文抽檢情況和答辯成績以書面形式函告我院,并自行承擔相關工作及材料的相應責任。
福建師范大學網絡與繼續教育學院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