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ing id="3n75l"><cite id="3n75l"><i id="3n75l"></i></cite></listing>
<cite id="3n75l"></cite>
<var id="3n75l"></var>
<menuitem id="3n75l"><dl id="3n75l"></dl></menuitem><var id="3n75l"><video id="3n75l"><listing id="3n75l"></listing></video></var><var id="3n75l"><strike id="3n75l"></strike></var>
<var id="3n75l"></var>
<var id="3n75l"><strike id="3n75l"></strike></var>
<menuitem id="3n75l"></menuitem><var id="3n75l"></var>
<var id="3n75l"></var>
<cite id="3n75l"><strike id="3n75l"><listing id="3n75l"></listing></strike></cite><var id="3n75l"><strike id="3n75l"><listing id="3n75l"></listing></strike></var>
<cite id="3n75l"><strike id="3n75l"><listing id="3n75l"></listing></strike></cite>
<var id="3n75l"><strike id="3n75l"><listing id="3n75l"></listing></strike></var>
<menuitem id="3n75l"></menuitem>
<var id="3n75l"></var>
<var id="3n75l"></var><var id="3n75l"></var>
<var id="3n75l"></var>
<menuitem id="3n75l"><dl id="3n75l"></dl></menuitem>
資訊/公告
湖北
創辦日期:2002年
主辦內容: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出國(境)留學語言教育服務
單位屬性:公辦
主管單位:湖北經濟學院
電話:027-81290586 81977008
網址:https://jxjy.hbue.edu.cn/
郵箱:暫無信息
地址: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開發區楊橋湖大道8號
院校概況
湖北經濟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屬學校教學輔助和公共服務機構,是學校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非學歷教育的辦學單位。2014年2月經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成立“湖北經濟學院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2024年5月與北京語言大學簽約,共建北語雅思培訓中心(武漢);2024年9月經湖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批準,成立“省級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承訓機構”。學院設有辦公室、成人教育部、自學考試辦公室(社會考試中心)、培訓部、學生工作辦公室、出國(境)留學培訓服務中心、退役軍人培訓與服務中心、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辦公室和北語雅思(武漢)培訓中心。學院依托學校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的優越條件,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開設有40個本專科專業,在籍學生1.2萬人。辦學層次有高中起點專科(2.5年制)、專科起點本科(2.5年制)、高中起點本科(5年制),學習形式為非脫產。作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主考學校之一,現有主考專業25個,10多年來注冊學生5萬余人,培養本科畢業生3萬余人,在籍學生近2.1萬人。辦學類型有全日制專本連讀助學班(4年制)、全日制專升本助學班(2年制)、非全日制專科助學班(2年制)、非全日制專升本助學班(2年制)。學院積極服務國家和湖北經濟社會發展,大力開展非學歷教育,先后為省紀委監委、省發改委、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黨政機關主辦了百期能力提升培訓,為全省財政、稅務、金融、統計、電力、物價、城管等系統主辦了七大系統專項業務培訓,為中國石油、中國石化、湖北宏泰集團等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湖北長江電氣有限公司等民營企業,濟南歷城工會等社會團體提供了各類特色培訓和會務服務,為在校生提供公務員考試、英語等級考試、教師資格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雅思考試、職業資格等各類考試考證類培訓,近5年來,共開辦各類培訓班近500個,培訓人數10萬余人天。學院通過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滿足各類學生出國(境)留學需求,為學生提供英、俄、泰等語言培訓和出國(境)政策咨詢服務,項目合作單位均具備出國留學服務資質,且與國外高校已簽約建立合作關系,目前項目合作區域主要有英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韓國等地。學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學校資源為依托,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質量提升為根本,以創新發展為驅動,堅持“三駕馬車(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非學歷教育),雙軌并行(學歷繼續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發展戰略,按照“規范辦學、規模適度、優化結構、保證質量、提高效益”總體思路,不斷完善繼續教育學院內部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不斷提升繼續教育學院內部治理、人才培養、社會服務能力,不斷提高學校人才、經濟、社會效益,為學習型社會建設和教育強國建設作出經院新貢獻。

湖北經濟學院2025年(2026級)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章程

2025-09-29來源: 教育在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湖北經濟學院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工作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湖北經濟學院”(國標代碼:11600),是湖北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校注冊地址: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開發區楊橋湖大道8號;郵編:430205。

第三條  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招生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管理和監督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  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設立在繼續教育學院,是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2025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省份為湖北省,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在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監督電話:027-81973498。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

第七條  專業名稱、培養層次、學習形式、修業年限、學費標準如下:

湖北經濟學院2025年(2026級)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章程

注:1、招生專業以2025年教育部審核批準為準。

2、學費標準以湖北經濟學院財務處公示的2025學年收費目錄清單為準,教材費據實收取。

第四章  招生報名

第八條  符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報名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按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湖北省2025年成人高考考生報名須知要求辦理(請廣大考生務必于8月中旬開始密切關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湖北省2025年成人高考考生報名須知”),志愿須填報湖北經濟學院。符合國家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必須按本條要求報名。

第九條  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報考對象和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湖北省內居住、工作和生活且符合下述報名條件的中國公民、港澳臺居民、外國僑民。

(二)年滿17周歲(2008年9月9日以前出生)。(以2025年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

(三)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四)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力。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五)境內公民應具有湖北省各地公安機關核發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之一或者湖北省各地人社部門出具的近三個月社保繳費憑證;在湖北省境內服役的現役軍人應具有居民身份證和所在部隊政治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在湖北省境內定居的港澳臺居民應具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湖北省居住地公安機關核發的“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在湖北省境內定居的外國僑民應具有湖北省公安廳核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六)符合下列條件1和條件2之一的考生,具備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的,可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校高中起點本、專科層次專業學習;具備大學專科畢業文化程度的,可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專科起點本科層次專業學習;符合下列條件3和條件4之一的考生,具備大學專科畢業文化程度的,可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專科起點本科層次專業學習: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須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及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成人高校專科起點本科層次專業。

4.退役軍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復員干部),憑身份證、退役證(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軍官轉業證書、軍官復員證書)及符合相應報考條件的學歷證書,可申請免試就讀成人高校專科起點本科層次專業。

(七)2025年成人高考報考條件以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五章  考試錄取

第十條  報考湖北經濟學院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在湖北省報考符合國家免試入學條件考生除外。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和湖北省教育廳領導下,由湖北省招辦具體負責并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成人高校招生采取現場局域網方式進行網上錄取。為保證網絡運行安全,維持錄取工作秩序,湖北省招辦對錄取辦公場所實行封閉管理,錄取工作人員憑證出入。每一個階段錄取結束后,湖北省招辦通過湖北招生信息網(http://zsxx.e21.edu.cn)向考生提供本人錄取結果查詢。

第十三條  學校將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下達的招生計劃,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同時,加強招生計劃執行過程管理,招生計劃調整須通過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經主管部門和招生部門同意后方可執行。未經批準,學校不擅自變更計劃類型和層次。

第十四條  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新生錄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學校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如計劃不足,當考生總分相同時,專升本依次按照專業基礎課、政治、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高中起點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湖北省招辦在錄取時根據招生政策對學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第十五條  學校招收湖北省內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以及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下基層”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人員,可申請免試就讀成人高校專科起點升本科層次專業,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和省招辦要求實行計劃單列、自愿報名、申請入學、審核錄取的辦法。有關事項如下:

(一)學校在不超過上一年本科招生規模20%以內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招生人數,招生計劃由教育部單獨下達。

(二)上述退役士兵和“下基層”服務期滿人員申請入學,須持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分別由國家及地方相應政府部門頒發的上述有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在戶口或工作所在地按第八條要求辦理成人高考報名手續,并向學校提交上述證件等有關資料。

(三)學校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確定錄取名單,經湖北省招辦辦理相關手續后發放錄取通知書。報名人數超出計劃數的,學校對報名人員進行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未被錄取的由湖北省招辦調劑到其他志愿高校錄取。

具體錄取政策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9〕6號)中附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辦法(試行)》和教育部、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2025年有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注冊

第十六條  2025年錄取新生于2026年春季按照學校要求的時間入學,新生應按時到所在校外教學點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新生,應憑有關證明向學校或所在校外教學點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符合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本人照片、身份證照片和成人高考錄取照片比對驗證是否為同一人。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學校將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和書本費等費用,學費收費標準嚴格按我校財務處公示的2025學年收費目錄清單標準執行,書本費據實收取。

第二十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在兩周內報到、繳費,辦理注冊手續后,方可取得學習資格。不能如期注冊的,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未注冊的學生不得參與學校任何相關教學活動。

第二十一條  已入學的學生由學校、校外教學點共同建立學生檔案。學生檔案主要內容包括:學籍材料(錄取通知書、成人高考考生信息表等)、入學登記表、畢業生登記表、學生成績匯總表、獎勵處分材料等。

第七章  學制與修業年限

第二十二條  學生修業年限為國家教育部專業設置的基本修業年限。每學年設置兩個學期。

第二十三條  對于學習有困難或者有特殊原因的學生,經批準可以延長在校學習年限,但學生最長修業期原則上不能超過國家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2年。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休學、延長學業等均計入在校學習年限。

第八章  畢業與結業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符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學生本人申報,按有關規定評審通過后,學校頒發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但未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可準予結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結業學生在結業后1年之內可向原校外教學點申請課程重修,重修時間由原所在校外教學點書面通知學生本人。結業生重修考試一般隨在校生的期末考試進行。

重修合格者,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

第二十六條  學滿一學年以上退學的學生,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九章學業證書管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招生錄取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

學生在校期間變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證書需填寫的個人信息的,應當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應證明文件,經學校審查屬實,按教育行政部門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

第二十八條  學校執行高等教育學籍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管理制度,按國家教育部相關規定及時完成學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

第二十九條  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取得入學資格或者學籍的學生,學校取消其學籍,不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發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校依法予以撤銷。對以作弊、剽竊、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依法予以撤銷。

被撤銷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注冊的,學校予以注銷并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無效。

第三十條  學歷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規定,凡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由學生本人申報,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評審通過、湖北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準,可授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授予學士學位證書的具體條件及程序執行上級學位管理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咨詢電話:027-81293002、81293166;湖北經濟學院網址:http://www.hbue.edu.cn;湖北經濟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網址:http://jxjy.hbue.edu.cn。

湖北經濟學院

2025年9月29日

一二三四视频日本高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