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面是關于2023年貴州省成人高考的考試報名要求以及報名科目等報名相關信息的介紹。
報名要求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地區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力(同等學力認定:初中畢業滿三年或年滿18周歲,截至2022年8月31日)。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5.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地區認可的普通中專及以上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二)在中國定居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外國僑民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在居住地所屬地市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生一般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考試。確需在非戶口所在地報考的,原則上應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報考,報考時應提供三個月的居住證或社保繳納證明。所有參加全國統考和免試入學的考生均需辦理報名手續。
考試科目
1.高起本、高起專考試按文科、理科分別設置統考科目。公共課統考科目均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其中數學分文科類、理科類兩種,由考生根據報考學校招生專業要求選擇一種。報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參加三門統考公共課的考試外,還需參加專業基礎課的考試,理科類專業基礎課為“物理、化學”(簡稱理化),文科類專業基礎課為“歷史、地理”(簡稱史地)。以上試題均由教育部統一命制。
2.專升本考試統考科目為政治、英語和一門專業基礎課(科目對照表見附2)。試題由教育部統一命制。
3.成人高校藝術和體育類專業招生必須對考生進行專業加試,其他專業是否加試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確定。成人高校進行專業加試必須在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中注明并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考生的專業加試成績及成人高校確定的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必須于成人高考前報送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4.考試依據2020年版《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命題。所有統考科目每科試題滿分均為150分;高起本、高起專的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升本每門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錄取流程
(一)錄取工作于12月初開始,12月底前結束。
(二)各成人高校和省招生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錄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生考試院在錄取時根據地區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予以糾正。
(三)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根據成人高等教育對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參照考生統考科目成績和各成人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規模劃定。其中,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藝術類高起本、高起專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作為參考;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勞教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于相應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專升本和高起本的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需報教育部備案。
(四)投檔及錄取規則
1.省招生考試院按考生統考科目總成績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對于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參加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招生學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對于投檔分相同的考生,高中起點本、專科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專升本考生依次比較專業基礎課、政治、外語單科成績。
3.對于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五)錄取及投檔照顧政策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省招生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地區體育總局監制),省招生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所在省(區、市)的成人高校專升本。
符合專升本報考條件的退役軍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復員干部),憑身份證、退役證(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軍官轉業證書、軍官復員證書)及相應的學歷證書,可申請免試就讀所在省(區、市)的成人高校專升本。
4.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省招生考試院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省招生考試院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地級以上(含)人民政府,各部委及各省(區、市)廳、局系統,地區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位于地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
6.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省招生考試院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符合上述照顧政策的考生必須于報名時交驗相應的原始證件(自主就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省級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六)錄取階段,所有成人高校在網上系統進行分省(區、市)計劃的調整,省招生考試院要積極配合成人高校做好生源和計劃的調整工作。
(七)錄取新生名單由招生學校提出,省招生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按審核后的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錄取工作結束后,省招生考試院向教育部報送錄取新生的數據庫,并向招生學校提供本年錄取新生名單。
18~23周歲
24~32周歲
33~40周歲
其他
高中及以下
中專
大專
其他
工作就業
報考公務員
落戶/居住證
其他
自學考試
成人高考
開放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