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可以報考第二學士學位,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凡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資格者,即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
第二學士學位主要招收當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第二學士學位待遇等同于研究生班;高于本科生,低于研究生。根據規定:凡學習期滿,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畢業工作后起點工資與研究生班畢業生工資待遇相同;未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仍按本科畢業生對待。
18~23周歲
24~32周歲
33~40周歲
其他
高中及以下
中專
大專
其他
工作就業
報考公務員
落戶/居住證
其他
自學考試
成人高考
開放大學